2017.06.04 以真理與真愛共行6/神的兒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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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06.04 以真理與真愛共行6/神的兒女

此為「以真理與真愛共行」系列的 6/20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1/ 我們是「日漸肖像主形」之神的兒女(2:29-3:3)

2/ 我們是「堅持行在義路」之神的兒女(3:4-7)

3/ 我們是「敢向魔鬼說不」之神的兒女(3:8-10)

金句:「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。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」(約壹3:7)

講道錄音

經文:約翰福音8:39, 41-47; 約翰一書2:29-3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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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約壹2:29-3:3。細心想想,你在哪方面與你的父母相似?我們當然不能以行為賺取神的救恩,但行為卻能給我們一個記號:神的救恩確實帶來你行為上改變,你實是神所生的兒女!
  • 週二/ 再讀 約壹3:1-2。約翰重複強調神深愛我們,「親愛的弟兄」直譯是「蒙愛的」。你怎樣了解這句話?除了頭腦上的認知,你的內心是否真正感受這愛?是怎麼樣的?
  • 週三/ 讀 約壹3:4-7。經文將犯罪定義為「違背律法」,這不是指人間的法律,而是泛指那些在末世時拒絕順從天父旨意的人。讀 太7:21-23; 羅6:19; 林後6:14; 帖後2:3-7。這是與全然順服父神的主耶穌背道而馳。
  • 週四/ 再讀 約壹3:4-7。罪惡的問題是嚴重的,同樣,神對付罪惡的方法也是嚴重的。祂為我們做了甚麼?對不斷犯罪亦不願尋求主寬恕的信徒,經文又怎說?求主憐憫!
  • 週五/ 約壹3:8-10。「犯罪的是屬魔鬼」,不可能指偶然被罪所勝的信徒,照3:4的定義(參週三討論),是指不認耶穌為救主和生命的主的「敵基督」!換言之,對耶穌身分和重要性的拒絕,表明了自己不屬神,而是魔鬼兒女的本相!求主幫助,改變人頑梗的心!
  • 週六/ 讀 約壹3:11-18。世人怎樣定義「愛」?你又如何?既然神就是光、耶穌是救主,透過祂的一生,你又會怎樣重新定義「愛」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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