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.02.11 活出恩惠 4/在主裡彼此接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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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02.11 活出恩惠 4/在主裡彼此接納

此為「活出恩惠」系列的 4/4 部分

劉海峰姊妹

1/ 「在主裡」是保羅向腓利門作出請求的基礎 (門1, 3, 5, 6, 8, 9, 16, 20, 23, 25)

2/ 保羅向腓利門提出三個的要求(門17-20)

i/ 收納阿尼西謀,如同收納保羅自己一樣。(17)

彼此接納不是一個喜好的選擇,而且一個命令。不是出於自己,仍是出於主耶穌基督

ii/ 腓利門所受的虧欠都歸在保羅的帳上(18-19)

接納不是出於公平,而是出於恩典

iii/ 使保羅的心在基督裡得暢快(20)

一切的益處不在主以外(太10:40-42)

金句:「所以,你們要彼此接納,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,使榮耀歸於神。」(羅15:7)

講道錄音

經文:門 17-20; 太10:40-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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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門1, 9-10, 13, 23。這幾節經文提到保羅正在牢獄之時,但他在信上常常提到主耶穌基督,相信他深深體會活在主裡為他帶來的安慰。在你來說,活在主耶穌裡為你帶來甚麼安慰?
  • 週二/ 讀 門14, 17。保羅看重的不是要處處理據力爭,反而小心地不把自己的想法或意見強加於別人身上,這對你有什麼提醒呢?
  • 週三/ 讀 門17; 使28:2; 羅14:1-3; 15:7。你從這幾段經文當中,怎樣明白和領受「彼此接納」的真正意義?
  • 週四/ 讀 門15-17。請想像一下你是腓利門,要接納這個得罪了你的奴隸,會給你帶來甚麼挑戰?你可以在禱告裡,將這些挑戰與神分享,並求衪憐憫和幫忙,使你能寬恕和接納那些人。
  • 週五/ 讀 門17-20; 太10:40-42; 路10:16。求神藉著這三段經文與你說話,幫助你鑒察自己,曾經有否接納或拒絕別人?有否被人接納或拒絕?請在禱告裡把這些經歷和感受與神分享,並求衪的寬恕和接納。
  • 週六/ 讀 詩51。這是大衛犯罪後寫下的禱告。你能從中找出他表達知罪、爲罪憂傷、認罪、以罪爲恥、恨罪,和離罪嗎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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