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.04.01 復活・審判・悔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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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04.01 復活・審判・悔改

此為「悔改真諦」系列的 8/8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1/ 既然復活是事實,因此審判是必然的(徒17:31)

  • 復活是真實的(林前15:17)
  • 審判是肯定的(約5:22-23)

2/ 既然審判是必然,因此悔改是必須的(徒17:31)

  • 不是建議或參考,這是神的命令!(徒26:20)
  • 沒有悔改(行為)的信心是死的(雅2:17; 26)

3/ 人要怎樣回應?(徒17:32-34)

  • 譏誚(徒2:13)
  • 拖延(路9:59-62; 徒24:25)
  • 相信:罪的真實、人的軟弱、神的救法(徒17:34)

金句:「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,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,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,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。」(徒17:31)

講道錄音:

經文:路24:1-12; 徒17:31-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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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林前15:17-20。使徒們對耶穌復活沒有絲毫懷疑,因為他們都是目擊證人!然而,關鍵不在復活的真實,而在它證明了甚麼?讀 約5:22-23。復活是父神對主耶穌的昭雪,向世人證明耶穌確實是神所差來的救主和最後的審判者!這對你有甚麼意義?
  • 週二/ 讀 徒17:31; 徒26:20。悔改不單是頭腦上知罪,或口頭上認罪;悔改更是行動:離開神不喜悅的生活方式,以神為生命的主,依靠祂做每一個選擇。
  • 週三/ 用今、明兩天,鑒察自己是否需要從以下的罪惡中悔改:1/ 為你對人隨便的批評。2/ 為自己浮誇╱炫耀的思想。3/ 為愚昧地追求時尚。4/ 為自己從恩典中墮落、失去起初的愛心。
  • 週四/ 鑒察自己是否需要從以下的罪的悔改:5/ 為沒有善用神給你的恩賜和天賦。6/ 為未有履行曾經對神作出過的承諾。7/ 為你對神的祝福沒有恰當的回應。8/ 為自己世俗的言行和思想。 9/ 為你曾經令神蒙羞、神的家(教會)受損。
  • 週五/ 讀 徒17:32-34。人對復活、審判、悔改的呼籲,往往有不同反應。有人譏誚(參 徒2:13),有人選擇拖延(參 路9:59-62; 徒24:25)。為何這些反應愚昧之極?然而,也有相信的人。他們相信甚麼?相信誰?
  • 週六/ 讀 路24:13-35。在以馬忤斯的路上,門徒為甚麼認不出他們的主耶穌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這位復活的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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