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thly Archive December 8, 2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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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12.07 溯本尋源 24/ 錢財與承諾

此為「溯本尋源」系列的 24/25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1/ 信徒的財產權並非公有,卻理當盡力慷慨捐助

  • 錢財的祝福與責任

2/ 信徒不能輕言起誓,卻當以公義、判斷和真理作出承諾

  • 說話和承諾的重要

金句:「你們不可偷盜,不可欺騙,也不可彼此說謊。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,褻瀆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利 19:11-12)

講道錄音:

經文路12:13-34; 太5:33-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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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申8:18; 耶9:23-24。賜人賺取財富的能力是神。今天,若生命得著神的祝福,實在當向主感謝,而不是因財自傲。讀 路12:15。耶穌提出人的貪婪,並提醒我們要「謹慎自守」。你認為是甚麼意思?
  • 週二/ 讀 提前6:10。值得留意,聖經不是說「金錢是萬惡之根」,而是說「貪財是萬惡之根」。兩者有何分別?貪財是有錢人的專利嗎?如此,甚麼人會「貪財」?為什麼?你對金錢的態度又怎樣?讀 箴3:9。
  • 週三/ 讀 提前6:17-18。不論富厚或是貧窮,人都可以陷入視錢財比信靠天父更重要。透過捐輸和奉獻,神盼望我們能對教會、社區和世界的需要,慷慨地作出回應。讀 林後9:10-11。 讓聖靈提醒你。
  • 週四/ 讀 出20:7, 16。神藉十誡宣告神子民必須重視「真實」。不但是說話內容(真相),也是做人的態度(誠實)。到耶穌時代,人卻以不同的形式發假誓,欺詐行騙!讀 太5:33-37; 雅5:12。聖經說甚麼?
  • 週五/ 讀 利 19:11-12; 來6:13-17; 羅1:9-10; 腓1:8。神自己曾否起誓?使徒保羅?以色列人?信徒絕非不能宣誓,聖經所禁止的是隨便起誓,並藉假誓遮掩謊話。讀 約8:44; 西3:8-10。今天你在說話中誠實嗎?
  • 週六/ 用點時間,重溫《39條信綱》。經過20多星期的討論,你對「甚麼是聖公會」有何體會?看法甚麼改變?讓我們好好安靜,預備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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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11.30 彼此相顧

  • 記念世界各地在政局不穩、戰亂、壓迫和不義下過活的人民禱告。求主消除人與人之間的一切仇視、殘暴、冷漠和猜忌;引領各地的執政者,真以人民的幸福為目標,願主保守所有為和平和公義而奮鬥的人。願普世教會能有憐憫和公義之心,不靠攏權貴,而是有勇氣在世上為主作真理的見證。
  • 願主記念今年聖誕日所舉行的洗禮,並開始的洗禮班。求聖靈幫助參與者,並孩童洗禮的父母們,能了解耶穌的福音、教會和洗禮的意義。
  • 為開始召募,一月到三月的「寒冬送暖」行動禱告:恩主,求祢的聖靈感動眾弟兄姊妹的心,在嚴寒的日子裡,自己溫飽之餘,也不忘城市中有需要的人。給我們勇氣,踏出一步,同作主喜悅的事。
  • 為我們所關心的主內弟兄姊妹,和有需要的親友禱告:記念李顯貴Henry弟兄剛遷進護養院休養、為香港的梁劍雲弟兄、為Diane姊妹的母親、為曹沛高弟兄的七弟Thomas,願主醫治各人,看顧照料他們的家人,並賜眾人來自祢的平安。
  • 為「葡萄園」興建工程,「葡萄園社區中心」禱告。為新堂址的興建工作和室內設施的募捐運動。願聖靈帶領。願主使用我們,成為更多人認識耶穌基督的祝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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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11.30 溯本尋源 23/ 天國子民與地上公民

此為「溯本尋源」系列的 23/25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1/ 信徒的雙重身分:既為天國子民,也為地上的公民

2/ 信徒既為地上公民,便當尊重國家地方政府的管治

3/ 地方政府既為地上,便無權對教會的教導和使命作出干預

結語:「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」,但甚麼是「神的物」?

金句:「彼得、約翰說:『聽從你們,不聽從神,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,你們自己酌量吧!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,不能不說。』」(徒4:19-20)

講道錄音:

經文路20:19-26; 徒5:19-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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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在香港因政改而引發的風雨中探討政教關係,實在是困難的。然而這不改變我們作信徒,從聖經出發,尋索和認識真理的態度。既然聖靈在時間上如此巧妙地安排,就讓我們以謙虛受教的心,敬聽神的話。
  • 週一/ 讀 但2:20-21。讓我們首先認定世上的國度、權柄是在神的手:各國各地作治理的君王和領袖,他們的權柄不是自有的,而是神所付託的。再讀 但2:37-38; 約19:11。這對掌權者和人民有甚麼啟示?
  • 週二/ 讀 提前 2:1-3。為什麼「第一要為…君王和一切在位」的禱告?在一個不認識真理和耶穌的世界裡,祈求「平安無事地度日」只是消極和被動嗎?神若要使用你去成就這禱告,你想祂會對你說甚麼?
  • 週三/ 讀 多3:1-2; 羅13:1-6;彼前2:13-17。若有信徒說,基督才是我的主,或是「我只需要向神負責」卻不願意接受作公民應當的本份(羅13:6提到「納稅」),這合理嗎?為什麼?
  • 週四/ 讀 徒4:17-20; 5:26-29。這些使徒為什麼不順服掌權者?他們以甚麼理據去以身試法?讀 出1:15-20。為什麼收生婆沒有聽從埃及王的吩咐?在社會中,從有法可依,到有法必依、到以法限權(規限執政者的權力)、到以法達義(保障社會公義)的不同層次中,這些例子如何取捨?耶穌潔淨聖殿又如何?
  • 週五/ 讀 約17:14-15。耶穌沒有向天父祈求我們作信徒能逃避身在世界的責任,卻求天父保守我們。讀 太5:13-16。耶穌要求信徒在社會中,要像鹽一樣發揮道德和公義的防腐功能,並在社會發光,為什麼?
  • 週六/ 讀《39條》中的第38-39條。信徒該如何看待金錢和承諾?讓我們安靜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復活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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