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thly Archive June 12, 2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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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06.11 以真理與真愛共行7/彼此相「愛」

此為「以真理與真愛共行」系列的 7/20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1/ 仇恨的悲劇(3:11-15)

  • 該隱殺兄弟的原因是甚麼?(3:12; 創4:7)
  • 「恨」是甚麼?(3:13-15)

2/ 捨己的榜樣(3:16-18)

  • 基督的捨命重申定義了何為「愛」(3:16)
  • 信徒如何活出這「愛」?(3:17-18)

結論:真愛是…

  • 基於神的真理
  • 看重別人的需要
  • 具體和行動

金句:「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」(約壹3:18)

講道錄音

經文:約翰福音15:12-17; 約翰壹書3:1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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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約壹3:11-12; 創4:1-7。我們往往為該隱殺他兄弟亞伯找不同的理由。但聖經卻說:問題的根源是因為該隱「屬那惡者」。這揭示了人在罪中不能自拔的本相和嚴重!今天,我們得著拯救並能成為「神的兒女」確實是奇妙的恩典。感謝祂!
  • 週二/ 讀 約壹3:13-15。像主耶穌那樣,約翰預期世人會怎樣對待信徒?讀 約15:18-19。這情況跟該隱恨亞伯,有何相似?
  • 週三/ 再讀 約壹3:14-15。「愛」是從神來的,「恨」和「冷漠」卻常是因為缺乏愛。「愛弟兄」當然不是得救的條件或原因,但卻是得著救恩和經歷神愛的證據和結果。
  • 週四/ 再讀 約壹3:16。世人對愛有不同的定義。崇拜講道播放「魚之愛」的短片,讓你看見很多人所謂的「愛」,其實是出於愛自己和自我滿足。但耶穌這位生命之道,祂藉著十字架,向我們重申定義了何為「愛」呢?
  • 週五/ 讀 約壹3:17-18。約翰無意空談抽象理論,他指出真愛必須基於神的真理,否則就是縱容和溺愛。真愛看重別人的需要,而不是自己的感覺。真愛不要只在口頭上,更要有具體的行動。
  • 週六/ 讀 約壹3:19-24。在努力行義、活出真愛的同時,或會自覺虧欠和失敗。這時候信徒該怎樣面對呢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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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06.04 彼此相顧

  • 慈愛的父,祢差派義者耶穌基督拯救世人,並賜我們權柄作神的兒女。願我們這些蒙愛的人能日漸像祢,拒絕魔鬼的詭計,按祢公義而行,作祢「以真理和真愛共行」的教會。
  • 聖靈降臨日禱文:上帝啊,正如祢曾在這日子差派聖靈,光照祢忠信子民的內心,願我們在一切的事情上,也能藉同一位聖靈,作正確的判斷,並在祂神聖的安慰中恆常喜樂。藉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的功勞──主與聖父,並在聖靈的合一中,同活同治,同為一上帝,永世無盡,阿們。
  • 藉六四事件28周年,我們為中國大陸、香港,以及世界各國守望:願主的公義、慈愛能在世界顯彰,帶領一切尋求和伸張正義的人,能恆心堅持、忍耐,為真理作見證。也為所有受屈辱和欺壓的人禱告,求主鑒察。
  • 為身體欠安和正在康復中的禱告:為所有獨居者、為接受癌症治療的主內弟兄姊妹和朋友禱告;亦為於護理院休養的兄姊:願主醫治各人,照料他們的家人,賜眾人來自祢身心和靈的平安。
  • 為「葡萄園一期」和「葡萄園社區中心」禱告。願主顧念各職員和住客身心靈的健康和平安。為葡萄園第二期的計劃和設計及日後的發展。願聖靈帶領,願主使用我們──成為更多人認識耶穌基督的祝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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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06.04 以真理與真愛共行6/神的兒女

此為「以真理與真愛共行」系列的 6/20 部分

何尚允牧師

1/ 我們是「日漸肖像主形」之神的兒女(2:29-3:3)

2/ 我們是「堅持行在義路」之神的兒女(3:4-7)

3/ 我們是「敢向魔鬼說不」之神的兒女(3:8-10)

金句:「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。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」(約壹3:7)

講道錄音

經文:約翰福音8:39, 41-47; 約翰一書2:29-3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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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xpand title=”本週的反省與學習”]

  • 週一/ 讀 約壹2:29-3:3。細心想想,你在哪方面與你的父母相似?我們當然不能以行為賺取神的救恩,但行為卻能給我們一個記號:神的救恩確實帶來你行為上改變,你實是神所生的兒女!
  • 週二/ 再讀 約壹3:1-2。約翰重複強調神深愛我們,「親愛的弟兄」直譯是「蒙愛的」。你怎樣了解這句話?除了頭腦上的認知,你的內心是否真正感受這愛?是怎麼樣的?
  • 週三/ 讀 約壹3:4-7。經文將犯罪定義為「違背律法」,這不是指人間的法律,而是泛指那些在末世時拒絕順從天父旨意的人。讀 太7:21-23; 羅6:19; 林後6:14; 帖後2:3-7。這是與全然順服父神的主耶穌背道而馳。
  • 週四/ 再讀 約壹3:4-7。罪惡的問題是嚴重的,同樣,神對付罪惡的方法也是嚴重的。祂為我們做了甚麼?對不斷犯罪亦不願尋求主寬恕的信徒,經文又怎說?求主憐憫!
  • 週五/ 約壹3:8-10。「犯罪的是屬魔鬼」,不可能指偶然被罪所勝的信徒,照3:4的定義(參週三討論),是指不認耶穌為救主和生命的主的「敵基督」!換言之,對耶穌身分和重要性的拒絕,表明了自己不屬神,而是魔鬼兒女的本相!求主幫助,改變人頑梗的心!
  • 週六/ 讀 約壹3:11-18。世人怎樣定義「愛」?你又如何?既然神就是光、耶穌是救主,透過祂的一生,你又會怎樣重新定義「愛」?讓我們在這天安靜預備,明天一家同來敬拜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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